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南陽市高標準糧田建設標準和考評細則》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南陽市高標準糧田建設標準和考評細則
為確保到2020年全市建成800萬畝平均畝產超噸糧的高標準糧田,特制定本建設標準和考評細則:
一、建設標準
(一)田地平整肥沃。集中連片,土地平整,土質較好,空間開闊,無墳頭。耕層厚度大于20厘米,土壤有機質含量1.8%以上。實現秸稈綜合利用,土壤環(huán)境質量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要求。
(二)灌排設施完善。灌溉渠系完善,設計規(guī)范,渠型規(guī)整,邊坡穩(wěn)定,水流平順,外觀整潔,功能良好。配套建筑物布局合理,工程配套率100%,完好率95%以上。渠系水利用系數不低于0.85,旱能澆、澇能排,灌溉保證率95%以上,排澇標準達到5年一遇。
(三)田間道路通暢。田間道路布局合理,順直暢通。道路分干道和支路兩級,路面宜高出田面0.2-0.4米。干道與鄉(xiāng)、村公路連接,寬度為7米;支路寬度為5米,采用水泥砼路面或瀝青砼路面,配套橋、涵和農機進出田地設施,便于農機進出田間作業(yè)和農產品運輸。
(四)農田林網健全。溝渠路設置防護林帶,干支渠和干支路兩側配置2行林帶,農渠配置1行林帶,達到一級農田林網(每格300畝)建設標準。沿渠(溝)、道路宜綠則綠,綠化率達到95%以上。
(五)優(yōu)質高產高效。糧食全部達到無公害標準,年糧食畝產1000公斤以上,優(yōu)質糧食比例達到80%以上。
(六)技術集成到位。技術推廣服務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到位,推廣手段科學先進。實行標準化、專業(yè)化、集約化生產,良種、測土配方施肥和病蟲害專業(yè)化統防統治覆蓋率均達到100%,農業(yè)機械化綜合作業(yè)率達到95%以上。
(七)經營機制先進。創(chuàng)新現代農業(yè)經營機制,盤活土地資源,適度規(guī)模經營,土地流轉率50%以上,社會化服務覆蓋率100%。
二、考評對象
13個縣市區(qū)高標準糧田建設。
三、考評內容
考評基本分值100分,小數點后保留1位數。
(一)高標準糧田建設質量(75分)
1.田地平整肥沃(10分)
(1)集中連片,土地平整,計1分;田面有明顯落差,扣0.5-1分。
(2)田間無墳頭,計2分;有墳頭,每個墳頭扣0.1分,最多扣2分。
(3)耕層厚度20厘米(含20厘米)以上,計2分;15-20厘米,按比例計分;小于15厘米,計0分。
(4)土壤有機質含量1.8%(含1.8%)以上,計2分;1.8%以下,按比例計分。
(5)秸稈還田率80%以上,計2分;50%-80%,按比例計分;低于50%,計0分。
(6)土壤環(huán)境質量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要求,計1分;不符合要求,計0分。
2.灌排設施完善(15分)
(1)灌溉渠系完善,設計規(guī)范,渠型規(guī)整,邊坡穩(wěn)定,水流平順,外觀整潔,功能良好,計2分;達不到標準的,酌情扣分。
(2)配套建筑物布局合理,工程配套率100%,完好率95%(含95%)以上,計5分;工程配套率80%—100%,完好率80%—95%,按比例計分;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均低于80%,計0分。
(3)渠系水利用系數不低于0.85,計1分;低于0.85,按比例計分。
(4)旱能澆、澇能排,灌溉保證率達到95%(含95%)以上,排澇標準達到5年一遇,計5分;灌溉保證率80%-95%,按比例計分;低于80%,計0分。
(5)農電線路、變壓器齊全,計2分;達不到標準的,酌情扣分。
3.田間道路通暢(6分)
(1)田間道路布局合理,干道與鄉(xiāng)、村公路連接,采用水泥砼路面或瀝青砼路面,計2分;達不到標準的,按比例計分。
(2)干道寬度7米,支路寬度5米,計3分;達不到標準的,按比例計分。
(3)橋、涵和農機進出田地設施配套完善,計1分;達不到標準的,按比例計分。
4.技術集成到位(13分)
(1)技術推廣服務機構健全,計2分;達不到標準的,按比例計分。
(2)技術人員服務到位,每年至少培訓2次,計1分;培訓1次,計0.5分;沒有培訓的,計0分。
(3)制定標準化生產技術規(guī)程,技術規(guī)程具有先進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并按技術規(guī)程組織生產,計2分;制定技術規(guī)程,但未嚴格按規(guī)定組織生產,計1分;未制定技術規(guī)程的,計0分。
(4)關鍵技術覆蓋率100%,計5分。其中,良種覆蓋率100%,計2分;每減少2%,扣0.5分,扣完為止。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100%,計1分;低于100%,按比例計分。病蟲害專業(yè)化統防統治覆蓋率100%,計2分;低于100%,按比例計分。
(5)農業(yè)機械化綜合作業(yè)率95%(含95%)以上,計3分;80%-95%,按比例計分;低于80%,計0分。
5.經營機制先進(10分)
(1)土地流轉率達到50%,計5分;超過50%的,每超1%,加0.2分,最多加5分;30%-50%,按比例計分;低于30%,計0分。
(2)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覆蓋率100%,計5分;低于100%,按比例計分。
6.農田林網健全(7分)
(1)溝渠路設置防護林帶,干支渠和干支路兩側配置2行林帶,農渠配置1行林帶,達到一級農田林網(每格300畝)建設標準,計5分;達不到標準的,酌情扣分。
(2)沿渠(溝)、道路宜綠則綠,綠化率達到95%(含95%)以上,計2分;低于95%,按比例計分。
7.優(yōu)質高產高效(14分)
(1)年糧食畝產達到1000公斤,計7分;超過1000公斤的,每超1%,加0.5分,最多加5分;低于1000公斤,計0分。
(2)糧食無公害比例達到100%,計3分;低于100%,按比例計分。
(3)優(yōu)質糧食比例達到80%(含80%)以上,計4分;低于80%,按比例計分。
(二)高標準糧田管理(10分)
1.對每個高標準糧田“百千萬”方統一編號,建立檔案(標明地塊,明確四址界限,落實到戶),計3分;少1項,扣1分。
2.縣級有全縣高標準糧田“百千萬”方規(guī)劃任務表冊、年度任務分解表、年度涉農項目匯總表及相關文件資料等詳細檔案;鄉(xiāng)級有“百千萬”方分布統計表.進度統計表;村級有“百千萬”方地塊登記表、到戶清冊,地點和表、冊、圖三對照,計2分;少1項,扣0.25分。
3.制定相應管護措施,確保高標準糧田不改變用途、不減少面積、不降低質量,計3分;不符合要求的,計0分。
4.建立配套的行政管理.技術服務機構,計2分;無機構的,計0分。
(三)整合項目資金(10分)
1.建立由縣市區(qū)政府牽頭、部門分頭實施的項目聯動機制和聯審機制,計3分;沒有建立的,計0分。
2.按照“渠道不亂、性質不變、統籌安排、集中使用、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由縣市區(qū)政府牽頭,有效整合90%(含90%)以上涉農項目資金,集中投入高標準糧田建設的,計3分;低于90%的,按比例計分。
3.加強金融服務,引導信貸資金和其他投資主體向高標準糧田區(qū)域投資,涉農貸款增量占比比上年同期提高10%,計2分;超過10%的,每超1%,加0.5分,最多加2分;10%以內,按比例計分;沒有提高的,計0分。
4.推行先建后補、民辦公助、以獎代補等建設方式,吸引社會各種生產要素向高標準糧田建設集中,社會投資占總投資10%(含10%)以上的,計2分;低于10%的,按比例計分。
(四)組織領導(5分)
1.縣市區(qū)政府成立高標準糧田建設專門機構,計2分;沒有成立機構的,計0分。
2.高標準糧田建設納入縣市區(qū)政府年度目標管理的,計2分;沒有納入的,計0分。
3.縣市區(qū)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建立高標準糧田建設聯系點制度,計1分;沒有建立聯系點制度的,計0分。
四、考評辦法
市政府將高標準糧田建設納入各縣市區(qū)政府目標管理,由南陽市建設高標準糧田工作辦公室負責綜合考評。在各縣市區(qū)自查的基礎上,考評小組隨意抽查當年新建的高標準糧田(抽查比例不低于年度建設任務的10%)和以前已建成的高標準糧田(抽查比例不低于已建成高標準糧田的10%),并結合工作匯報、查閱檔案、現場測量、抽樣調查、問詢農戶等方式,對各縣市區(qū)進行綜合考評。市政府根據考評結果對各縣市區(qū)高標準糧田建設情況排序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