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南陽市建設中原經濟區(qū)高效生態(tài)經濟示范市總體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65號)精神,經市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豫政〔2012〕65號文件所列主要任務予以分解。請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對照各自承擔任務,按照“基礎抓建設、重點抓項目、突破抓示范、保護抓治理”原則,圍繞重大項目謀劃和建設,抓緊制定推進計劃,積極組織貫徹落實。
附件:貫徹落實《南陽市建設中原經濟區(qū)高效生態(tài)經濟示范市總體方案》主要任務分解表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