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城鄉(xiāng)一體化示范區(qū)、高新區(qū)、鴨河工區(qū)、官莊工區(qū)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南陽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南陽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實 施 方 案
為推動南陽市基層公共文化資源有效整合和統(tǒng)籌利用,提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辦〔2015〕74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6〕11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保障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為根本,以強化資源整合、創(chuàng)新管理機制、提升服務效能為重點,因地制宜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使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得到全面加強和提升,為建設大美南陽、活力南陽、幸福南陽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市所有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普遍建成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于一體,資源充足、設備齊全、服務規(guī)范、保障有力、群眾滿意度較高的基層綜合性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形成一套符合實際、運行良好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層、綜合素質高的基層文化隊伍,使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成為文化建設的重要陣地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綜合平臺,成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成為基層黨組織凝聚、服務群眾的重要載體。
三、功能定位
(一)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著眼于保障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按照《南陽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6—2020年)》,由縣級政府結合自身財力和群眾文化需求,制定本地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基本服務項目目錄,重點圍繞文藝演出、讀書看報、廣播電視、電影放映、文體活動、展覽展示、教育培訓等方面,設置具體服務項目,明確服務種類、數量、規(guī)模和質量要求,實現“軟件”與“硬件”相適應、服務與設施相配套,為城鄉(xiāng)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
(二)整合基層公共文化資源。發(fā)揮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終端平臺優(yōu)勢,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門、分散孤立、用途單一的基層公共文化資源,結合現有的綜合文化站、文化活動中心、文化活動室,實現人、財、物統(tǒng)籌使用。以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依托,推動文化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提供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和數字博物館等公共數字文化服務。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提供應急廣播、廣播電視器材設備維修、農村數字電影放映等服務。推進縣域內公共圖書館資源、文化館資源共建共享和一體化服務,推進基層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制建設,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設立公共圖書館、文化館服務點。將農家書屋納入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管理和使用。建設基層體育健身工程,組織群眾開展體育健身活動。加強文化體育設施綜合管理和利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開展基層黨員教育活動。結合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作為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開展黨員教育的重要陣地。抓好公共電子閱覽室與“紅色網絡教育家園”共建共用工作,發(fā)揮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以及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社區(qū)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等基層信息平臺的作用,廣泛開展政策宣講、理論研討、學習交流等黨員教育活動。
(四)實行一站式綜合服務。按照功能綜合設置的要求,積極開展科學素質行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基層群眾的科學素養(yǎng)和法律意識。縣級文化部門要做好鄉(xiāng)村、社區(qū)文化市場監(jiān)管工作。與居民自治、村民自治等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相結合,根據實際條件,開展就業(yè)社保、養(yǎng)老助殘、婦兒關愛、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推廣一站式、窗口式、網絡式綜合服務,簡化辦事流程,集中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設施建設
1.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設施建設。積極與市、縣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有關規(guī)劃相銜接,按照均衡配置、規(guī)模適當、位置合理、經濟適用、節(jié)能環(huán)保等要求,科學規(guī)劃、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設施。按照《南陽市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標準》(見附件),統(tǒng)一稱謂和標識,加大建設力度。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主要采取盤活存量、調整置換、集中利用等方式進行建設,不減少原有面積,不搞大拆大建,凡現有設施能夠滿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進行改擴建和新建。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合性文化設施重在完善和補缺,對個別尚未建成的要進行集中建設。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區(qū))黨組織活動場所、城鄉(xiāng)社區(qū)綜合服務設施、文化活動室、閑置中小學校、新建住宅小區(qū)公共服務配套設施以及其他城鄉(xiāng)綜合公共服務設施,在明確產權歸屬、保證服務接續(xù)的基礎上進行集合建設,并配備相應器材設備。注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務。
2.加強文體廣場建設。與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設施相配套,按照人口規(guī)模和服務半徑,建設選址適中、與地域條件相協(xié)調的文體廣場。文體廣場要實現硬化綠化、環(huán)境整潔優(yōu)美,建設閱報欄、電子閱報屏和公益廣告牌,并加強日常維護,及時更新內容。要配備體育健身設施和燈光音響設備等,有條件的可搭建戲臺舞臺。偏遠山區(qū)不具備建設條件的,可酌情安排。
(二)豐富服務內容
1.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圍繞新時期黨和國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采取政策解讀、專題報告、百姓論壇等多種方式,開展基層宣傳教育。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和中國夢主題教育實踐,推進文明村鎮(zhèn)、文明社區(qū)創(chuàng)建和鄉(xiāng)賢文化建設。利用宣傳欄、展示墻、文化課堂、道德講堂以及網絡平臺等,廣泛開展包括黨史村史、村規(guī)民約、道德模范、家庭模范、民族政策等內容的展覽展示、巡講巡演活動。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利用當地特色歷史文化資源,加強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āng)創(chuàng)建,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打造基層特色文化品牌。開展藝術普及、全民閱讀、法治教育、科普推廣和就業(yè)培訓等,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群眾綜合素質。
2.組織引導群眾開展文體活動。依托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鼓勵全民創(chuàng)作和全民藝術普及,支持群眾自辦讀書社、書畫社、鄉(xiāng)村文藝俱樂部,組建演出團體、民間文藝社團、健身團隊及個體放映隊等。結合傳統(tǒng)節(jié)日、重要節(jié)假日和重大節(jié)慶活動,組織開展讀書征文、文藝演出、經典誦讀、書畫攝影比賽、體育健身競賽等文體活動,引導群眾繼承和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對廣場舞等群眾文體活動的引導,推進廣場文化健康、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
3.創(chuàng)新服務方式和手段。暢通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渠道,根據服務目錄科學設置“菜單”,通過“訂單”服務方式,實現供需有效對接。實行公共文化服務單位錯時開放,提高公共文化設施設備使用效率。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和農村“三留守”人員(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等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文化服務。加強基層流動服務,積極開展文化進社區(qū)、進農村和區(qū)域文化互動交流等活動。充分發(fā)揮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優(yōu)勢,利用公共數字文化項目和資源,為基層群眾提供數字閱讀、文化娛樂、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訓等服務。推廣文化體育志愿服務,吸納更多有奉獻精神和文體技能的群眾成為志愿者,就近就便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探索市、縣級文化體育等機構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對口幫扶機制,推動骨干文藝團體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結對子”。
(三)創(chuàng)新基層公共文化運行管理機制
1.強化政府主導作用。縣級政府在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中承擔主體責任,要實事求是確定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設任務,把各級各類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資源納入到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fā)展上來;宣傳、文化部門要發(fā)揮牽頭作用,加強協(xié)調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發(fā)展改革、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財政等相關部門要立足職責、分工合作;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體育等部門要加強業(yè)務指導,共同推動工作落實。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管理,制定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服務規(guī)范。建立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由市、縣統(tǒng)籌規(guī)劃,鄉(xiāng)鎮(zhèn)(街道)組織推進,村(社區(qū))自我管理的工作機制。重點圍繞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功能定位、運行方式、服務規(guī)范、人員管理、經費投入、績效考核、獎懲措施等環(huán)節(jié),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和內部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實現良性運轉和可持續(xù)發(fā)展。對城鄉(xiāng)建設中確需拆遷的公共文化設施,要履行報批手續(xù),遷建工作要堅持先建設后拆除或建設拆除同時進行的原則。嚴格安全管理,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3.鼓勵群眾參與建設管理。在村(社區(qū))黨組織領導下,發(fā)揮村委會和社區(qū)居委會的群眾自治組織作用,加強群眾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務,引導城鄉(xiāng)居民積極參與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建設、使用。健全民意表達機制,依托社區(qū)、村民代表會議等,開展形式多樣的民主協(xié)商,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fā)展的重要事項,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建議,接受群眾監(jiān)督。
4.探索社會化建設管理模式。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力度,拓寬社會供給渠道,豐富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內容。落實現行鼓勵社會組織、機構和個人捐贈公益性文化事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規(guī)定。鼓勵支持企業(yè)、社會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通過直接投資、贊助活動、捐助設備、資助項目、提供產品和服務,以及采取公益創(chuàng)投、公益眾籌等方式,參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積極探索開展社會化運營試點,通過委托或招投標等方式吸引有實力的社會組織和企業(yè)參與基層文化設施運營。
五、實施步驟
(一)試點推進(2016年12月底前)。各縣(區(qū))要按照全市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總體安排,組織開展本地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普查摸底工作,制定本地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落實方案;每個縣(區(qū))完成2個以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試點確定,并做好試點建設督查指導工作。要成立試點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建設方案,按照標準推進試點建設工作,并及時總結經驗,在本縣(區(qū))全面推廣。
(二)全面建設(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各縣(區(qū))政府承擔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各縣(區(qū))要按照要求明確時間進度,保證建設質量,確保全面完成全市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任務。
(三)檢查驗收(2019年6月至12月)。在各縣(區(qū))政府自查基礎上,市政府將依據中央和省有關建設標準,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區(qū))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做好迎接省檢查驗收的相關準備工作。
(四)整改完善(2020年1月至12月)。結合省驗收情況,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全面提升基層綜合性文化中心建設和服務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縣(區(qū))要參照省級、市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xié)調機制,建立政府統(tǒng)一領導、宣傳部門協(xié)調指導、文化部門牽頭實施,相關部門大力支持、緊密聯動的工作機制,加強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督查指導。強化縣(區(qū))政府的主體責任,細化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方案,確保建設工作扎實推進。
(二)加大經費投入。要根據實際需要和相關標準,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同時對績效評價結果優(yōu)良的縣(區(qū))予以獎勵。發(fā)揮政府投入的帶動作用,落實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三)加強隊伍建設。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合文化中心要按規(guī)定配強配足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應專門從事宣傳工作,不得兼職。行政村(社區(qū))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由“兩委”確定1名兼職工作人員,同時通過縣、鄉(xiāng)兩級統(tǒng)籌和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人員不足問題。每個行政村(社區(qū))建立不少于1支的業(yè)余文藝團隊。鄉(xiāng)鎮(zhèn)(街道)、行政村(社區(qū))基層文化專兼職人員參加集中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5天,鼓勵依托互聯網對基層文化隊伍進行培訓。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縣(區(qū))政府要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納入政府公共文化考核指標體系。各級文化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動態(tài)監(jiān)測和績效評價機制,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使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協(xié)調解決工作中的各種問題。同時,引入第三方開展公眾滿意度測評,增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工作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附件:南陽市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