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城鄉(xiāng)一體化示范區(qū)、高新區(qū)、官莊工區(qū)、臥龍綜合保稅區(qū)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jīng)市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xiàn)將第三批南陽市文物保護單位名錄予以公布。
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切實履行文物保護責任,嚴格落實各項保護措施,確保文物本體安全及周邊歷史風貌的完整。在確保文物安全的基礎上,采取有效措施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充分發(fā)揮文物在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中的積極作用,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
南陽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